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、六级伤残的 , 享受以下待遇:
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, 标准为: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,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;
(二)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,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。难以安排工作的 ,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, 标准为: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% ,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% ,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,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。
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,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,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。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。
【九江工伤保险五级至六级伤残待遇】
- 九江创业政策,九江适合创业的行业
- 创业培训证,gyb创业培训学员小结
- 嗨吧3号店,九江创业基地九号店
- 九江92号油价今日价表
- 共青城大学 共青城创业创新大学
- 九江5斤以上的草鱼今日价格
- 九江创业好项目,九江创业大学是什么性质
- 江西师大垃圾专科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创业成功案例
- 科技创业园区,九江创业园区
- 九江生活必需品今日价格
